专属客服号
微信订阅号
全面提升数据价值
赋能业务提质增效
摘要:中国的医疗卫生体系长期存在两难困境:一方面要激励医药企业自主创新,需保障其利润空间和高售价以弥补其高昂的研发成本;另一方面,抗癌药等高端药品的高昂药价导致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医保报销机制是有效化解此困境的良方,将抗癌药等高端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将有利于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同时又可提高居民使用抗癌药等高端药品的可及性。
国家医保局于2018年10月10日组织的关于医疗保险抗癌药物进入医保目录的专项谈判顺利完成。与前几年的医疗保险药品谈判不同,今年进入医疗保险谈判国家报销清单的36种药物包括用于治疗各种疾病的昂贵药物,其中17种为抗癌药品。在谈判前,医保局以书面形式寻求企业的谈判意向,并确认了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被列入该抗癌药品医疗保险的专项谈判范围。最终,17种药物成功通过降价谈判,纳入国民健康保险报销清单。这17种抗癌药物包括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还有超过10种癌症治疗药物,如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和结直肠癌。通过这次谈判,相关癌症患者的疾病治疗费用和家庭经济负担将大大降低,中国癌症患者新型抗癌药物的可及性和利用率将得到显着提高。但笔者认为,除此之外此举还将有利于医药企业扩大产能并促进激励创新,从而给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评审原则上坚持“以量换价”,推动高价药扩大销售
针对高昂抗癌药销量低的现状,国家医保局提出“以量换价”原则。在准确计量的基础上,本轮医疗保险药品谈判在医疗保险局与企业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医疗保险的集团购买优势。它鼓励企业在保持创新利润的同时降低价格。在协商确定适当的支付标准后,该药物将被纳入医疗保险报销清单并给予一定的市场份额保证。由此增加的患者用药数量可以扩大企业产能,同时可以帮助制药企业提升产量效益增长。此外,由于价格较低,更多的人能够负担得起这些昂贵的抗癌药物,因此随着药品销售的增加,公司的社会声望也在增长。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带来动力和创新。
审查机制侧重于创新,倒逼制药公司进行创新
该轮谈判侧重于临床疗效的创新和应用。在评估可转让品种的价值的过程中,评价小组的专家不仅关注药物的新结构,新目标和新机制,而且更加关注药物的临床价值和将谈判药物与目录中的参考药物进行比较,以评估核心功效指标(如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是否存在显着差异和重大突破,以确保纳入医保的药品是有重大研发创新突破的。
评审目标上侧重创新药,激励药企研发投入
截至2014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发达国家药品上市后平均进入医疗保险目录期限为15个月,而中国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期为5 - 8年。医疗保险准入期越长,越是影响企业创新投资的市场预期。通过2017年和今年全国医疗保险准入谈判的有益尝试,中国基本建立了用于治疗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的医疗保险准入机制。此次评审医保局提出谈判目标:将创新药物纳入国家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营造良好的创新研发环境,引领中国工业的创新意识,鼓励企业愿意创新,加快创新步伐,从而推动中国创新药研发迈上一个新台阶。在本医疗保险中成功谈判的17种抗癌药物中,有11种是2017年后批准上市的新产品。特别是,国内创新药物厄洛替尼于今年5月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于9月底被列入国家医疗保险报销清单。其医疗保险准入期仅为4个月,效率远高于发达国家15个月的平均水平。
结语
2018年将包括抗癌药等高端药品纳入药品报销目录,同时评审原则上坚持“以量换价”,评审目标上偏向创新药,机制上注重创新性将极大的提高居民高端医药的可及性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激励制药公司的研发投入,促进制药业的可持续创新发展。
本文为我公司原创,欢迎转载,转载请标明出处,违者必究!
请完善以下信息,我们的顾问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产品定制服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