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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2025年)》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75号)

2022-09-15 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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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高精尖企业对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企业梯度培育、优化企业结构,形成创新引领的新发展格局,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5日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

  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高精尖企业对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企业梯度培育、优化企业结构,形成创新引领的新发展格局,特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所指升规企业为上年或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稳规企业为上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的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升规企业培育重点围绕提升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稳规企业培育重点聚焦持续保持创新强度、培育骨干高精尖企业。

  一、加强企业升规稳规指导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立全市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企业培育库,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区域推荐和企业自荐等途径,将有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库,会同各区对潜力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加强升规稳规指导。

  二、支持企业升规及高质量发展

  对于生产经营范围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支持引导其尽快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提高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生产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对满足条件的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其中,上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万元;当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提供配套支持。

  三、培育壮大骨干高精尖稳规企业

  鼓励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先进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上规企业加快成长壮大,通过为产业链龙头企业配套,向专精特新、单项冠军方向发展,尽快成长为支撑首都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满足条件的稳规企业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其中,上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含),且纳入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提供配套支持。

  四、鼓励企业持续保持创新强度

  支持满足条件的升规稳规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研发,形成知识产权并在京成果转化、产业化,与龙头企业形成上下游链式协同。在获得升规稳规奖励基础上,对取得“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追加奖励20万元,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认证或对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视情况追加奖励;创新能力突出的,视情况再追加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区提供配套支持。

  五、加强综合协调服务保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主管部门,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提高企业培育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政银企三方合作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引导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更多低成本、低门槛的金融产品,鼓励各类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支持升规企业稳规,稳规企业壮大,加快形成梯次晋级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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